对电蒸汽发生器在点火前进行全面检查完毕后,可进行锅炉上水。
1.水质:蒸汽锅炉要求使用经水处理后化验合格的软水。
2.水温:给水温度不宜过高,上水速度应缓慢,以防锅炉受热不均匀而产生热应力或使管子胀口处形成缝隙而漏水。对于已冷却的蒸汽锅炉,进水温度夏季不超过90℃,冬季不超过60℃-。
3.水位:进水不宜太多,否则水在加热时受热膨胀水位过高又要开启排污阀放水,造成浪费。一般上水到水位表正常水位与低水位线之间,即可停止上水。
4.进水时注意对给蒸汽发生器水管道和省煤器先行排除空气,以免导致水冲击。
5.停止上水后10分钟左右,再次检查水位。如水位下降,可能排污阀、放水阀有泄漏或未关严;水位上升,则可能锅炉进水阀门泄漏或给水泵未停。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。
上水期间加强检查锅筒、集箱 的人孔和手孔盖以及各部位的阀门、法兰、墙头等是否有泄漏现象。若发现漏水,蒸汽发生器立即停止上水并进行处理。